关于申报2014年度学校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4-05-14浏览次数:686

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扎实推进学校科研项目基础研究上新台阶,全面提升教职工的科研创新能力,引导和鼓励科学研究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4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一)2014年学校科研基金项目设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校科研基金项目、校青年科研基金项目、实验实训设备专项。项目研究周期2年,要求在2016年12月前完成,允许提前结题验收。
  (二)资助额度
  1.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依据《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确定资助范围,具体资助金额则根据项目选题研究价值、项目论证情况综合评审确定。
  2.校科研基金项目资助项目分重大、重点、一般三个等级。自然科学类课题每项资助额度分别为1-2万元、0.5-1万元、0.3-0.5万元,人文社科、管理类课题资助金额按自然科学类标准减半。
  3.校青年科研基金项目资助项目分重大、重点、一般三个等级,自然科学类课题每项资助额度分别为0.8-1.6万元、0.4-0.8万元、0.2-0.4万元,人文社科、管理类课题资助金额按自然科学类标准减半。
  4.实验实训设备专项每项资助额度为1-3万元。
  二、项目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主要面向于2014年5月以前学校引进的教学、科研岗位的高层次人才,已获各级资助的项目,不得以同一内容重复申报。
  (二)校科研基金项目。重大项目(省级基金前期研究项目)主要扶持省级及以上纵向项目的预研,或者对学科、平台、团队建设有重要作用,并服务行业与区域经济发展的项目。自然科学类项目应侧重于符合市场需求、有产业化合作前景,获得的科研成果有望转化为生产力的项目;人文社科类项目应侧重于学校、社会发展热点研究;管理类项目应侧重于提高学校或行业的管理水平进行研究。
  (三)校青年科研基金项目。主要面向35岁及以下、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近五年引进、目前尚未独立承担校内外项目的青年教师(具有高级职称的可适当放宽至40岁)。
  (四)实验实训设备专项。主要用于鼓励教师开发或自制符合专业实训需求的实验实训设备。该项目由科技处会同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联合立项。
  (五)2014年校内基金项目重点支持学术思想新颖,立论充分,与行业、企业紧密结合的应用型研究项目。优先资助:服务地方经济的实践性研究及学院相关专业领域的研究项目;以科技创新团队、学校科研平台为支撑的项目;有望批量生产的实验实训设备项目;已申报校外纵向课题但未获批的具有较好产业化前景的项目。
  (六)每人只能担任1项项目负责人,所参加基金项目不能超过2项。
  (七)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申报:
  1.经核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个人连续三年不得申报。
    2.有在研院级课题项目而未结项者,不得申报新项目。
  3.已获学校立项资助重大、重点项目两次及以上的申请人不得以主持人身份申报,正高、中层正职原则上只限申报重大项目。
  4. 在近3年的年度检查中因各种原因被撤销的各类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
  三、项目验收标准(见附件)
  项目验收需提交明确的研究成果,其形式主要包括论文、专著、专利、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装备、计算机软件等可展示成果,所有项目验收均需提交研究报告(不少于4000字)。研究成果必须以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为第一署名完成单位,并在显要位置标明“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基金项目、项目名称及批准编号”,没有注明的成果不得列入项目研究成果。项目预期提交的研究成果(形式、质量和数量)将作为项目评审通过及资助等级的重要依据。
  四、项目申报程序
  (一)个人网上申报。2014年校内科研基金继续实行网上申报。请各申请人于5月13日前登录科研管理系统进行申报(数字化校园门户-科研系统),上传《项目申请书》,完成网上申报。逾期申报系统将关闭。
  (二)各二级院(部)组织初评。二级院(部)负责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和《申请书》填报内容进行初审,经二级院(部)学术委员会评审后对拟推荐申报项目进行排序。
  (三)报送纸质材料。待网上申报成功后,由二级院部科研干事集中于5 月15日报送签字盖章的《申请书》一式2 份和《申报一览表》1份,电子版请发至kjc@niit.edu.cn
  (四)科技处会同有关部门完成初审形成意见后,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评议,对申报高等级项目但未获批的可根据评审专家意见降档为低级别项目,确定项目计划后报院学术委员会批准后公示立项。如申报人认为获批资助经费无法完成课题研究任务,需于课题立项公示结束前书面提出不立项要求,否则视同认可资助标准。
  五、其他有关事项
  请各部门加强对项目申报的指导,保证申报质量。所有获批项目必须与科技处签订实施任务书并在规定期限内结题验收,对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时完成项目研究任务或未能达到项目申请书预期研究成果的,学校除追回项目研究资助经费外,其项目负责人原则上1年内不得申请校内科研基金课题和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延期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须向科技处提交理由充分的延期结题申请书,得到批准后方可延期,延期时间不得超过半年。
  请各单位、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
  申报工作联系人:宣慧,电话:025-85864028,地址:行政楼215。

  附件1: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级科研基金申请书(自然科学类).doc
  附件2: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级科研基金申请书(人文社科类).doc
  附件3: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基金项目验收标准.doc
     附件4: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科技处、发展合作处
二○一四年四月三十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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