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学生公寓的基础文明建设,优化学生素质,实现我校学生公寓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与科学化,特制定学生公寓学生行为规范目标管理评分细则,并自2019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希望全体同学遵照执行,努力做到文明入住,健康生活,与学院、物业管理服务公司一起,共同创建安全、舒适、整洁、温馨、文明的学生公寓。
一、计分方法
凡住宿学生每学期的基本分为300分,一学年的基本分为600分(基本分=内务检查分+安全防范分+行为规范分)。在每人每学年600分的基础上,由宿舍管理站根据每周的例行检查和学校的抽查按计分细则逐项倒扣,每学年结束时基本结余分值为学年基本得分。学生积极参与公寓文化创建活动和公寓管理活动可获得附加分;附加分在基本得分上累加。每学年基本得分加上本学年附加分为学生个人最后得分。
二、基本分计分细则
(一)宿舍卫生检查标准
1.室内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瓜果皮核、口香糖残物等,拖扫干净(包括床铺底、阳台等)、
2.墙壁:无乱涂乱画痕迹,无蛛网,不乱挂衣物,布置美观大方。
3.物品摆置(包括阳台护栏,脸盆架等)
1)桌椅(凳)干净,放置整齐,桌面除装饰物外无杂物。
2)毛巾牙具等物品放置整齐。
3)床下物品摆放整齐。
4.被子、铺面叠成方形,同一宿舍统一放置整齐;铺面平整,枕头及床上用品摆放整齐。
5.不堆放污秽杂物,个人换下的衣、袜、鞋等及时清洗。
6.床四周不乱刻、乱画,不乱贴各种低级趣味的东西。
(二)内务检查分
1.未选出寝室长、或寝室卫生值日表没有上墙,每人各扣15分。
2.值日生卫生工作马虎,不负责任,达不到《南工学生宿舍卫生检查标准》的合格要求,发现一次扣当日值日生10分,没有明确的值日生责任人,则宿舍成员每人各扣10分。
3.值日生不搞寝室卫生,发现一次扣值日生本人20分。
4.值日生垃圾不倒入垃圾筒或指定的垃圾堆放处,违规一次扣值日生本人5分。
5.起床后被子未叠,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分。
6.书架、桌子上物品摆放不整齐,当事人每次扣3分,当天值日生扣3分。
7.床下物品摆放不整齐,当事人每次扣3分(上下铺同扣),当天值日生扣3分。
8.床架周围乱挂衣服,当事人每次扣5分。
9.茶杯、毛巾、皂盒等乱放,盥洗室卫生差,发现一次宿舍成员每人扣2分。
10.电脑、卫生洁具及其他物品未按要求摆放,发现一次宿舍成员每人扣2分。
11.随地吐痰,发现一次当事人扣5分;不明责任人则宿舍成员每人扣2分。
12.宿舍墙壁上乱涂乱划、随意张贴或弄出球印、鞋印等,除责令当事人清除干净外,当事人扣5分
(三)安全防范分
1.个人贵重物品、现金未按规定存放保管好、随意摆放者,发现一次扣10分,造成失窃后果的扣15分。
2.乱翻乱爬公寓护栏,发现一次扣30分。
3.宿舍无人,电器未断电,发现一次扣10分。
4.宿舍无人却不锁门,发现一次当事人扣5分,无法查出当事人的每人扣5分:造成后果的当事人扣20分,无法查出当事人的宿舍成员每人扣15分。
5.在楼内焚烧纸张杂物或在公寓内燃点明火者,发现一次扣25分。
6.在公寓内违章使用违章电器,管理人员有权予以暂时查扣,当事人扣40分,查不出当事人,宿舍成员各扣20分。
7.擅自留客住宿,每次扣20分,如因留客住宿造成安全后果的,一经查实,扣50分。
8.私拉、乱接电线的,每次每人扣20分。
9.未经请假、擅自夜不归宿者,发现一次扣50分。
(四)行为规范分
1.私自调换房间、床位,每次扣15分
2.私自调换、拆卸门锁,每次扣25分。
3.在家具、墙壁、门窗上乱刻划、涂写,每次扣10分。(责任
不明,每人扣5分)
4.在公寓楼内或寝室内抽烟,每人每次扣20分。
5.寝室内发现烟头,如责任不明,寝室内每人扣10分。
6.在寝室内喝酒、酗酒,当事人各扣20分。
7.寝室内发现酒瓶,如责任人不明确,则宿舍成员每人扣5分。
8.离开公寓不锁门,责任人每次扣10分,(如责任不明,每人扣5分)。
9.向走廊、阳台外泼水、乱扔杂物,每人每次扣25分,责任人不明确则宿舍成员各扣5分。
10.无特殊原因,上午8:00(或下午13:30)未起床的,每人每次扣10分;劝告无效的加倍扣分。
11.在公寓内有喧哗、滑旱冰、玩球、吹喇叭等影响公共秩序、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每人每次扣10分。
12.不按时归宿,每人每次扣10分。
13.有不礼貌、不文明语言或行为并造成较坏影响的,每人每次视情扣5-10分。
14.发现有浪费水、电现象,教育无效者,每次扣5分。
15.未经批准,擅自在公寓内从事商业活动,每人每次扣15分。
16.擅自进入异性寝室,每人每次扣20分。
17,在阳台杆上置放重物,存在安全隐患且不听劝阻者,每人每次扣15分。
18.破坏公物,除照章赔偿外,视其情节轻重,每人每次扣10-30分。
19.在宿舍内打架、赌博的,主要当事人扣40分,其它参与者扣30分,并报学校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0.故意顶撞公寓管理人员、不配合做好公寓管理工作的,每人每次视情扣10-20分。
21.不按时就寝、影响他人休息的,当事人一次扣10分。
22.行为有损公共秩序、破坏纪律且不听指挥、不服管理、屡教不改者,除执行相应的扣分规定外,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可视情况通报给学院进行相应的批评教育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除执行上述规定外,入住学生若有其他违规行为,可视情节轻重扣5-20分/次。
三、附加分
(一)文化创建分
1.凡积极组织参加公寓(或学院)组织的公寓文化创建活动的寝室,所有成员各加5分。如个人参加,每人每次加8分。
2.凡在公寓组织的各项文化创建活动中,荣获参与奖(或鼓励奖)的寝室,寝室内所有成员每人每次加8分。如为个人项目,获奖者个人加10分。
3.凡在公寓组织的各项文化创建活动中,荣获三等奖的寝室,寝室内所有成员每人每次加10分。如为个人项目,获奖者个人加15十。
4.凡在公寓组织的各项文化创建活动中,荣获二等奖的寝室,寝内所有成员每人每次加15分。如为个人项目,获奖者个人加20分
5.凡在公寓组织的各项文化创建活动中,荣获一等奖的寝室, 寝室内所有人每人每次加20分。如为个人项目,获奖者个人加20分。
6.宿管会学生干部积极组织公寓活动,每人每次加3分。
7.积极举报推销、贩卖活动或外来不轨人员,每人每次加5分。8.发现异常现象并及时报告或处理的,每人每次加5分。
(二)公寓管理分
1.学期末被评为先进寝室的,新学期宿舍成员一次性各加15分。
2.学期末被评为文明寝室的,新学期宿舍成员一次性各加20分。
3.被评为“优秀宿管干部”,新学期一次性加50分;被评为“优秀学生社区干部”,新学期一次性加40分。
4.被评为“文明住宿先进个人”、“宿舍文化创建先进个人”,新学期一次性加20分。
5.入住学生在入住期间做好人好事的(如拾金不昧、照顾病人等),每人每次加10分。
6.入住学生见义勇为,每人每次加10分。
注:附加分由学生本人在每学期规定时间内在宿舍管理站自行申报。
四、达标要求
1.达标宿舍:宿舍学年人均目标管理得分在460分以上。
2.不达标宿舍或不达标个人:宿舍成员一学年人均目标管理得分不足300分为不达标。
五、评比办法
(一)评比表彰时间
每年10月份进行评比与表彰;一学年评比一次。
(二)宿舍评比项目及比例
1.文明宿舍:表彰总数不超过入住宿舍总数的7%。
2.先进宿舍:表彰总数不超过入住宿舍总数的8%。
(三)个人评比项目、参评对象及比例
1.优秀宿管干部:大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总人数的50%。
2.优秀学生社区干部:参评对象为各学生社区自管会区长、楼长,表彰总数不超过学生社区干部人数的50%。
3.文明宿舍舍长:参评对象为荣获'文明宿舍'的宿舍长。
4.先进宿舍舍长:参评对象为荣获“先进宿舍'的宿舍长。
5.文明住宿先进个人:表彰总数不超过入住学生总数的8%学年个人管理目标管理基本得分在500分以上,附加分在80分以上。
6.宿舍文化创建先进个人:表彰总数为入住学生总数的3%;学年个人管理目标管理基本得分在500分以上,附加分在60分以上,宿舍文化创建成绩突出。
(四)各类先进评比条件及要求
1.“文明宿舍”评比基本条件
①本学年宿舍人均目标管理得分在540分以上,且宿舍成员无个人得分低于500分:
②本学年宿舍成员无擅自夜不归宿记录;
③本学年宿舍成员无使用违章电器记录;
④本学年宿舍成员无违章使用电脑记录;
⑤宿舍成员无人受到学院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⑥宿舍成员团结友爱,学风优良。
2.“先进宿舍”评比基本条件
①本学年宿舍人均目标管理得分在500分以上,且宿舍成员无个人得分低于460分;
②其它条件与“文明宿舍”评比条件相同。
3.优秀宿管干部
①热爱宿管工作,遵守校大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章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②工作作风优良,认真并高效地完成指导老师交办的各项工作,服务意识强,能够在同学和学院之间起到良好的桥梁纽带作用;
③创新意识、组织协调能力强;
④本学年在学生公寓内无违纪记录。
4.优秀学生社区干部
①热爱宿管工作,遵守学生社区自管会章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②工作态度认真,积极配合学工处宿管管理中心开展宿管工作,能镇及时高效地完成老师及公寓管理人员立办的各项任务;
③本学年在学生公寓内无违纪记录。
5.文明宿舍舍长
①荣获“文明宿舍”的宿舍长:
②本学年在学生公寓内无违纪记录。
6.先进宿舍舍长
①荣获'先进宿舍”的宿舍长;
②本学年在学生公寓内无违纪记录。
7.“文明住宿先进个人”评比基本条件:
①本学年个人目标管理平均基本得分在500分以上,附加分在80分以上;
②本学年无擅自夜不归宿记录;
③本学期无使用违章电器记录;
④本学年宿舍成员无违章使用电脑记录;
⑤未受到学院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⑥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努力。
8.“宿舍文化创建先进个人”评比基本条件:
①本学年个人目标管理平均基本得分在500分以上,附加分在60分以上。
②热心公寓各项文化创建活动,为公寓文化建设做出了较大贡献。
(五)说明
按照《南工院学生公寓学生行为规范目标管理细则》,第1-2、5-8项由符合参评条件的宿舍与个人向公寓管理服务公司口头或书面提出申请(亦可由公寓管理服务公司推荐)。第3项由学校学工处及大学生宿舍管理中心进行推选。第4项由各学生社区自管会进行推选(亦可由相关公寓站长推荐)。
六、行为规范目标管理考核成绩每学期末由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报给学院,作为评优评奖、入党入团等考察依据:
1.作为党员发展对象的同学,其个人上学期在公寓的行为规范目标管理考核成绩须在班级排名前5名,且上学期附加分在50分以上:作为团员发展对象的,其个人上学期在公寓的行为规范目标管理考核成绩必须在班级排名前1/2内,且上学期附加分在30分以上。
2.参与共青团、学校年度综合评优(指参与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团务工作者、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黄炎培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十佳文明学生、优秀毕业生等)的学生,其个人上学年在公寓行为规范目标管理考核成绩须在班级排名前10名,且上学期附加分在40分以上。
3.参与共青团、学校、学院年度各种单项评优的,其上学期公寓个人考核成绩须在班级排名前1/2内,且上学期附加分在30分以上。
4.班级50%以上学生宿舍在上学年获得“文明宿舍”或“先进宿舍”荣誉称号有资格参加文明班级、红旗团支部评比;班级30%以上学生宿舍在上学年获得“文明宿舍”或“先进宿舍”荣誉称号有资格参加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评比。
七、本评分细则由学校学工处、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共同制定由学工处负责解释。